有人会吃宠物狗吗?
不请自来,这个我有发言权! 以前在北京的时候住在我们公司附近的一个小区里,那是一片城中村改造的商品房,环境还不错,离公司也就百十米远,所以每天上下班都会从那里经过(其实就一街之隔)。
平时走马观花地看看,也没觉得什么异样。 有一次早上上班,走到那个路口,正好有一个骑着电瓶车的男人匆匆而过,我注意到他的电瓶车后座上还坐着一个中年妇女和一个小孩,然后我继续往前走,突然听到身后“哇”的一声,回头一看,只见那个男人已经将电动车停在路边,后座上的三个人已经倒在血泊中……
我靠,出事了? 我赶紧往回跑,边跑边脱衣服,等回到出事地点的时候,旁边已经围了很多人在看,但是没有人敢靠近。 原来那个骑电瓶车的男子正在往地上泼什么东西,看见我之后冲着我大喊:“救救我女儿!救救我女儿” “先打110” “不,先救人!” “你女儿都快没气了,救……救……”还没等我说完,只听见“啪”的一声响,随后眼前一片漆黑……
再醒来,已经在医院里了。 “醒了就好,醒了就好” 熟悉的声音传来,我睁开眼睛,看到妈妈正坐在床边,眼睛红红的。 “妈,怎么了?我怎么会在这儿?” “你的脸……”母亲伸手欲摸我的脸颊,却发现自己的手不知道什么时候被纱布包裹着。 “别动,小心伤口。”父亲赶紧拦住了母亲。 后来才知道,当时那个男人骑车过快,而且后座上没有安全坐垫。于是,在穿过那条街时,他的三个孩子因为头部撞到电线杆而昏迷;而他因为伤势最为严重,首先失去了知觉。
等我被送到医院时,男人的第二个儿子刚刚苏醒过来。当我得知他的二儿子是因为吃了一只冰激凌而导致胃部吸入大量冷空气后急性胃肠炎而昏倒的,顿时无语了。 而最先晕倒的中年妇女则是由于看到儿子晕倒后,惊吓过度导致的。 我只是额头破了点皮,并没有什么大碍,所以办理完住院手续后我就回家了。而父母则留在医院照顾那对父子。
第二天中午去吃饭的时候,在医院门口看到了他们一家人。 “你的病好了吗?怎么这么晚才来?” “早就好了,是爸爸不好,一直陪着你。”哥哥笑着对我说。 “叔叔阿姨是好人,医生说要不是他们,我们的命就没了。”弟弟一边说,一边给叔叔阿姨让了路。 从此,我们成了叔叔阿姨家的常客。尤其是我,每次去了都主动帮忙洗菜切肉、炒菜做饭,乐此不疲。
一年后,我考上了附近的大学,离开了那个给我留下童年噩梦却又给了我第二次生命的城市。 再后来,我和哥哥弟弟都考上了理想中的大学,有了属于自己的生活。而那位热心的阿姨却得了肝癌,不久之后就离我们而去了。 直到现在,我还留着当年她送的生日礼物——一只陶瓷娃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