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保险会持续增长吗?
宠物保险目前处于什么阶段呢,以宠物责任险为例,根据各地司法审判实践的不同,一般将宠物损害赔偿责任区分为“无过错”与“过错”两种情形: 在“无过错”情况下,即宠物主没有违反任何义务的情况下,由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而在“有过错”情况下,则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宠物主是否存在管理宠物不当、未及时制止宠物侵权等过错行为,进而判断其是否需要承担相应比例的责任。当然,在存在第三方责任人的情况下,如路人被恶犬咬伤,则应依照《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第三方责任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而狗主人和保险公司则在各自承保范围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可见,在宠物损害赔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宠物主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相对较重(包括财产责任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而作为被告的保险公司所承担的赔偿责任相对较轻。从司法审判实践来看,大多数的宠物主都会选择先向承保自己利益的保险公司索赔,在未能获得足额赔偿时,再向实际侵权人索赔。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如何更好地界定自己的理赔范围,以及如何有效地控制自己的风险都是需要思考的问题。
1.定责难 因为宠物本身不具备独立的人格,所以难以确认宠物自身的致损原因。而对于人类而言,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原因诸多,可能是由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也可能是由于一般过失造成的。对于宠物的损害责任,同样应当区分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责任承担者。 但现阶段法律尚未明确宠物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是否属于保险公司赔付范围。
2.定价准 现在各家财险公司推出的宠物责任险产品,基本都将“家畜”和“家禽”作为可保利益予以承保,但对于“宠物”的定义如何界定,各家公司规定并不一致。 而“宠物”定义的不统一,势必影响理赔时的准确定性,从而影响最终的理赔结果。
另外,在定价过程中,保险公司还会考虑被保险人过去或现在的职业、年龄结构、性别、居住区域等因素,评估未来可能发生的赔案,通过计算概率的方法,来估算保费收入与费用支出,最终决定每一个被保险人应该缴纳多少保费。